德阳:职业病诊治盼再简便些
时间:2015-05-04 15:39:53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林静

    □本报记者 朱雪黎
   “德阳现在还没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你得去成都。”4月23日,德阳市疾控中心职业与辐射卫生所所长刘勇接到一名尘肺病患者的咨询电话,他的回答惹得对方有些不满,“职业病就不能就近在普通医院诊断、治疗?很复杂吗?”这让刘勇一阵尴尬。
    范围窄 诊断必须到指定医院
    “法定职业病必须到指定医院诊断、治疗。”他告诉记者,职业病在我国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职业病泛指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例如颈椎病等。而狭义职业病则特指法定职业病目录中的病种,仅限于尘肺病等132种疾病。
    刘勇解释说,这是因为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一一对应”的特点。例如,矽肺、苯中毒等通常都只能通过职业原因接触矽、苯等物质才会引发。“像颈椎病、肩周炎这类广义职业病,引发因素较多,职业不能视为关键致病原因,所以无法纳入法定的防范和救助范围。”
    受法定范围限制的,不光是病因。根据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规定,诊断也必须由专门获批的有资质的医院来进行。
    对此,目前在成都治疗的尘肺病患者罗清平也十分不解。“就是拍个片,县医院技术达不到?”对此,记者特意采访了具有10余年“医龄”的基层医生陈超。他表示,从医学角度而言,尘肺病等职业病初期诊断并不复杂,县级医院的影像设备就够用。“主要还是专业人员配备的问题。”刘勇表示,今年德阳市拨付专项资金,正在努力争取年底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
    证明难 简化流程难过“费用关”
    罗清平告诉记者,对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而言,“必须到指定医院诊治”只是困难之一。“诊断需要的证明才更要命。”他告诉记者,去进行职业病诊断,尘肺病患者还必须提供用工合同、粉尘接触史证明,同时还需要由用工企业在申请表上盖章。“我们打工的企业很多都是私营老板,要他们提供这些证明,经常被一拖再拖。”他告诉记者,尘肺病晚期患者拖不起,2013年前后,他的几名“病友”就因此还没等到鉴定完成就离世了。“这确实是个大问题。”吕超是公益组织“大爱清尘”四川地区的一名志愿者。她告诉记者,从事尘肺病患者救助工作4年多来,接触的尘肺病患者中90%以上拿不出用工合同、粉尘接触史等证明。
    近年来,全国多位专家曾建议简化职业病鉴定流程。例如对找不到责任雇主,无法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只要按照病种就可以申请鉴定为职业病等。
    但吕超认为,如果没有解决费用问题的新途径,这一局面将很难扭转。在我国目前的职业病防治体系中,按照规定,职业病患者诊断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工商认定、伤残能力鉴定,再由企业等责任主体按相应工伤待遇赔偿。没有相关证明,意味着无法明确责任雇主,难以索赔,“如果能将职业病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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