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法院:原情执行 化解邻里矛盾
时间:2014-12-02 16:09:34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林静

    原、被告二人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被告由于家庭装修改动屋顶水箱的原因,致使楼下住户家里被淹,给原告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以及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经过两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被告还是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遂申请执行,近日,经过法官多方调解,法官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原情执行,及时赔偿,化解了邻里矛盾。

原告向广汉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但被告未按调解书履行分文,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对方依调解书赔款,都以激烈的争吵结束,而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在电话中向原告详细地讲解了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在立案后已经及时到被告住处向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给其定的履行期限正是国庆大假后。

由于原告住所急需修缮,久拖不决会对其全家的正常生活造成更大的困扰,于是承办人当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再次前往被告住所,要求其尽快履行,被告称:由于装修给原告造成损失是事实,自己也不打算赖帐,但与原告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受损的几户邻居由于与其协商较快已经先后给付了赔偿款,现在家里真的拿不出钱来,自己家里同样有损失,但暂时都没有余钱重新装修,再加上原告气势汹汹、盛气凌人的样子,每次都闹得很不愉快,所以才一直没有付款。

听完被告的陈述,承办人了解到这是一起相对典型的相邻关系引起的邻里矛盾,本案的执行标的并不大,症结所在主要是双方的心结,只有切实地排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消弥了彼此的对立情绪,才能够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如果简单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进行强制执行,有可能会很快执行到位,但双方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关系,势必会加大双方的矛盾,为以后可能发生的新的矛盾埋下了隐患,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团结。鉴于此,承办人员分别给双方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入手作了大量的讲解和开导,最终,双方敌对的情绪被执行人员的耐心、细心感化,都认同邻里之间应当相互理解、互谅互让。被告表示立即通过亲友筹钱给付赔偿款,并于第三天将赔偿款全额交到原告手中,本案得以顺利执行结案。

本案在执行工作中,采用强制与原情结合的手段解决矛盾,既符合法理又兼顾情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样有助于判决的圆满执行,有利于化解各方矛盾,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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