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医调委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率100% 依法调解让医患双方回归理性
时间:2014-11-20 17:04:53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林静

    患者在医院做完胆囊切除手术后背部一直痛,到上级医院检查才发现已是肝癌晚期,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70万元,医院认为无责任最多只愿补偿1万元,双方僵持不下。11月3日,什邡市医患矛盾纠纷大调解委员会收到该项调解申请,这已是其成立以来受理的第40起案例。

    2013年12月什邡市医调委由什邡市司法局牵头成立,设3名专职调解员,成为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改变了过去卫生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截至目前,医调委共受案40件,其中35件调解成功,3件正在进行责任鉴定,2件正在调解中,调解成功率达100%。

    从最初的以医院申请调解为主,到如今患者家属也积极申请调解,什邡市医调委如何取得老百姓的信任?

    医学法学专家提供调解专业支撑

    南泉镇新桂村21组的孙国珍今年61岁,今年2月18日,她因双膝反复疼痛在什邡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手术后却双腿瘫痪无法行走。孙国珍家属以医院在手术中存在问题为由,要求医院赔偿30万元,而医院坚称不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

    什邡市医调委受理案件后,患者家属坚持不做过错鉴定,只要求医院赔偿。因此,医调委申请医学专家组对案件进行咨询,专家组查阅分析资料后认为,医院的手术方案是适当的,病人瘫痪的原因是手术后伤口水肿引起的压迫神经。

    “我们给孙国珍的子女做了大量解释工作,最终他们认可了专家得出的结论。”安海说,虽然医调委做出院方无过错的调解,但考虑到患者家庭十分困难,医调委又说服医院对其给予了21000元的经济补偿。

    调解成功后,什邡市医调委又积极联系协调南泉镇政府、镇卫生院、什邡市残联等部门争取救助。如今,孙国珍老人每月能领取80元的残疾救助金,南泉镇卫生院还免费为她提供按摩、针灸等康复治疗。

    案件成功调解,孙国珍和家属的情绪也得到了平复,3月4日,她的儿子向医调委送了一面锦旗,感谢在这个过程中帮助过他们的人。

    “人们对医疗知识的缺乏,使医患矛盾纠纷变得十分复杂。”什邡市医调委主任安海分析孙国珍的案例说,手术造成了瘫痪的后果,而患者又拒绝鉴定,因此无法判定瘫痪与手术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实际上,像孙国珍这样拒绝鉴定的案例有很多,因此什邡市医调委专门成立了由137名具有丰富医学经验的专家组成的医学专家库,负责对各类医患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提供调解咨询意见;同时,还成立了由1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建议。

    公平与合法是调解的两大原则

    “当医患矛盾纠纷发生时,患者家属往往会提出多种诉求。”安海介绍,以前的一些案件表明,医患双方对某些问题是可能达成共识的,但由于关键问题没有解决,容易推翻先前形成的共识,导致调解难度增大。

    正因如此,什邡市医调委首创了“分段调解法”,即“先啃软骨头”,对争议较小或达成共识的问题以调解书的方式先行固定,分步骤化解;“再啃硬骨头”,根据权威的医疗鉴定结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巩固成果积极普法”,协调相关部门对患者家属进行回访,引导周边群众合法表达诉求、合法解决问题。

    “我们受理案件后必须遵循公平与合法两大原则,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合法诉求。”安海介绍,为确保公平公证,调解过程中,患方可自主选择或更换调解员;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发生医患纠纷医院的医学专家必须回避;在立案审批、初查报告、调解意见、结案报告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通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以确保调解依法依规进行。

    目前什邡市医调委受理的40起案件中,由医院提出申请调解的是28件,由患方提出申请的是12件,其中医院完全没有责任的有5件。“我们在调解中发现,医患矛盾纠纷中,医方没有履行好程序责任的较多,比如没有严格执行术前告知、术中术后没有详细记录等。”

    为了预防更多医患矛盾纠纷的发生,什邡市医调委还把调解过程中发现的医方普遍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提醒各医疗机构主动整改、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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