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携款潜逃 中江县公安局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10万余元
时间:2014-09-04 15:01:03  来源:四川在线德阳频道  作者:林静

    四川在线—德阳频道讯(记者 张渔)作为工程负责人,他领取110余万元民工工资后,未发放给民工,私自挪用,并携款潜逃。日前,中江县公安局将潜逃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银某抓获归案,并为农民工追回110万余元工资。

    据了解,银某作为中江县凯江镇19号魁山公寓安置房二标段工程具体负责人,2012年12月,他将领取的104万元民工工资私自挪用,携款潜逃。

    在了解到情况以后,中江县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中江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何其胜、政委肖秀懿、县局党委委员刘熙高度重视,牵头组织相关警种成立专案小组,并要求尽快破案,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体挽回损失。

    案发后,中江县公安局会同凯江镇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案情,商讨对策。当时正值新春佳节,专案组民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辗转多地收集、固定证据,查找犯罪嫌疑人的去向。

    通过前期详细的取证及走访调查,办案民警掌握了银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有力证据,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劝导工作,专案组于2014年2月26日在三台县将潜逃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银某抓获归案。

    面对大量的证据,银某如实供述了其拒不支付8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并主动提供工程施工的结算清单及相关票据。专案组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核算,最终通过多方的积极努力,成功为农民工追回工资共计110万余元。

    日前,中江县公安局将追回的工资款全部发放至民工手中。“感谢你们,正是因为有你们维护我们这些农民工的利益,我们才拿得到这些血汗钱……”,激动的农民工含泪拉着专案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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