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时间:2014-09-04 11:15:53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林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无疑抓住了农民增收的核心环节。在农民日益鼓起的“钱袋子”中,财产性收入一直是占比最小却极具潜力的部分。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深入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目前,我省已在15个县启动改革试点。

    广汉华严村以土地租金保底树村民信心,生产要素整合展发展前景——

    耕地整村流转后增收分成几步走

    8月15日,广汉市合兴镇华严村,村里正在修建一座大型粮食晒场,为今秋水稻的丰收做好准备。

    去年年底,华严村被列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村,今年初,全村耕地实现整村流转。目前,全村村民已领到土地租金205.01万元,直接促进农民人均增加财产性收入989元,占去年人均纯收入的8.7%。

    长期处于散种状态的村民为何全部同意将耕地流转?土地租金为何在年中就全额支付?这笔钱由谁来出?村支书林兴伦感叹:“试点如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关键之处在于,整村流转全村2050亩耕地,以方便整合各生产要素,但村民增收,习惯于见到现金白银,土地租金先期支付成为必然,而土地激活后期待更多分红,任重道远。”

    □本报记者 王域西

    租金保底,激活村民耕地流转信心

    华严村是广汉市万亩良田粮食基地之一,却长期处于村民散种的状态。

    散种效率低下,收益惨淡。林兴伦翻开民情日记,告诉记者,种一季黄谷,需要大小14项开支,每亩黄谷纯收入才21块钱左右。根据他的统计,村民种田忙碌一年下来,人均纯收入也就300多块钱。

    2012年,农业大户张继辉曾动过流转耕地的念头,却在村民那里碰了壁。村民们告诉他:“你流转走我们的土地,我们就没活干了。”“土地流转后,收益往往到年底才能拿到,村民们难有等待的信心和耐心。”张继辉分析。

    在华严村获得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资格后,土地流转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林兴伦马上召开村民大会,这一次,他带着政策而来:土地流转后,保底租金按照每年每亩800斤黄谷的当年市场价折算成人民币立即支付,仅此一项,村民今年将保底增收近1000元。“定心丸”吃下,土地流转很快获得村民支持,目前,全村2050亩耕地全部流转给村上的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承包给5位具备资质的大户。目前,大户已将土地租金全部支付给农户。

    租金仅仅是农民增收的“第一步”。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村民既可在大户手下从事田间管理获得工资性收入,也可以外出打工。“今年,人均纯收入要达到一万五千元。”林兴伦说。

    土流转后,华严村还有“意外收获”。以前一到灌田时节,每户散种的村民都需要用水,邻里摩擦不断。今年散户的小田变成大户的大田,统一灌溉,统一补水,邻里再无摩擦。

    整合各生产要素,期待土地二次分红

    由于将大量资金用于支付租金,大户们在承包下华严村的流转耕地后,财务状况不容乐观。“现在只过去了一季,水稻还在田里,因此总的说来大户们都在投入,未见产出。”张继辉说。

    不过,不论是张继辉还是林兴伦都赞同,今年的目的不在赚多少钱,而在让华严村的土地流转走上正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增产增收找到长期动力。

    为此,林兴伦与5位大户协商,全村要统一用种、统播统收、统防统治,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农技和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生产要素的作用。

    于是,在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华严村成立起农机专业合作社,林兴伦自掏腰包5000元,加上各级补贴13000元共计18000元购买了一台水稻流水线播种机,免费送给专业合作社使用。村主任文代珍也出资3000元,加上各级补贴9000元共计12000元购买了一套烘干机。目前,在合作社、大户和村上干部群众的支持下,合作社已有各类农用机械37台。

    “订单农业将成为我们下一步的发展目标。”文代珍告诉记者,目前村里1700亩耕地已经与四川米老头食品公司达成合作,专供小麦,每公斤可多卖两角钱,将为华严村带来17万元增收。

    林兴伦透露,待土地流转赢得村民信心之后,现有的租金支付模式将有所改革,形成科学的土地财产增收模式。“简单说,就是要在现有的土地租金固定收益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的二次分红。”

    崇州开展财政性资金投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资产股份量化试点——

    补助直投合作社农民持股分红利

    8月12日,崇州市隆兴镇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在这次大会上,股东们接触到了一个新的概念: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将股份量化到合作社。

    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罗巡虎把这个稍显复杂的概念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了解读,“以前国家投钱给农村建厂房,买设备,但这些东西的归属权并没有直接明确到村民头上,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经营权;改革后,这些资产的归属权就明确到了参股村民头上,参股村民可以对其进行经营,而经营所得由自己分配。”

    “这相当于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是我们改革的初衷和方向。”崇州市统筹委副主任陈剑介绍,这项改革目前已经先期在崇州市隆兴镇青桥村启动试点,不久后将向更多乡镇铺开。

    □本报记者 蒋君芳

    钱投给合作社解决了“烘储”难题

    青桥村,公路沿线,绿油油的水稻映衬下,一座灰色调的建筑接近完工。这是一个占地3亩的育秧烘储中心,其立项主体是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大部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的财政补助。

    这个烘储中心对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来说,有着雪中送炭的意义。

    去年,该合作社产出了600多吨粮食,但却给合作社添了不少麻烦。“没地方烘储。”罗巡虎回忆,水稻收割后碰上了下雨天,没法翻晒,即使有适合翻晒的天气也找不到足够的院坝。一开始,合作社把一大批湿稻谷送到了崇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没想到遇到了点麻烦。崇州市目前的粮食仓储能力大约为6万吨,但全市的粮食产量已达到10万吨,造成了仓储尴尬。

    第二天,为了解决部分还没有送进储备库的湿稻谷,合作社不得不压低价格,卖给了附近的收购商,几百吨算下来,合作社损失了几万元,直接影响到了年底合作社的二次分红。

    这一遭遇,合作社社员们都有了想法,“如果合作社自己有烘储中心就好了。”但作为理事长,罗巡虎却很为难,“要建一个烘储中心,投资量不小,合作社没实力单干。按现行政策,合作社又没有资格独立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陈剑介绍,目前许多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已经覆盖全村,由于合作社并非行政组织,一些项目扶持资金依然只能像撒胡椒面似的由村委会分散到各家各户,难以解决问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制约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难题,找到了解决的途径。

    资产股份量化财产性增收多一条路子

    这一轮的合作社扶持政策,还不光是直接投放补助资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同时也明确提出,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为落实中央这一政策,崇州提出开展财政性资金投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资产股份量化改革试点工作,“今后这些资产的运营收益,村民们可通过手中的股权证享有经营利润分红的权利,也可自由买卖。”陈剑说,这将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一种途径。

    但股份量化操作起来并不简单。按相关规定,财政补助项目必须有村民自筹部分。罗巡虎算了下账,烘储中心全部建好大概要投入600万元,中央、省市划拨的资金是400万左右,也就意味合作社要自筹200万元。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一共有509户成员,按200万元筹资水平计算,每户平均筹集4000元即可。“不是人人都愿参加,对一些村民来说,4000元不是小数目。”

    这也就意味着,不是所有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员都能享受到该资产量化后的股权,以及今后的股权收益。“我们成立了一个新的合作社,算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子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罗巡虎说,目前正在宣传阶段,将尽快确定出具体的筹资人,这些筹资人就是新成立合作社的社员。

    一些成员不愿筹集资金,顾虑大多相同:股权量化后,这些资产经营将自负盈亏,谁也不能保证一定有利润。

    村民的担忧,崇州市统筹委也在考虑,“我们计划出台一些配套的政策补助,比如烘干、储存一斤稻谷,政府补助一定的钱,这样也能增强大家运营的信心。”陈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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