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标签被仿冒 “红盾卫士”为企业保驾护航
时间:2014-08-12 11:11:57  来源:西南商报  作者:林静

    近日,四川德阳什邡市工商局接到四川省、德阳市工商局“双保”工作对点联系企业四川蓝剑饮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称:在内江市隆昌县某山泉水厂,其生产销售的“蓝川”牌桶装饮用水的外包装及桶上标贴涉嫌仿冒该公司“蓝剑”桶装水的包装装潢,请求工商部门为企业打假维权,并及时进行查处。

    接到投诉后,该局高度重视,马上召集相关科室执法人员进行研究,从投诉人提供的涉嫌侵权商品的整体外观照片对比,再细到标贴上的文字内容,该局执法人员认真仔细地研究后认为:隆昌县某水厂生产销售的“蓝川”牌桶装饮用水外包装及标贴与“蓝剑”桶装水的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构成了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此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地工商局管辖。什邡市工商局立即安排专人带队,陪同四川蓝剑饮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一起赶往内江市隆昌县进行打假维权。

    办案人员到达目的地,便及时与隆昌县工商局取得联系,并将什邡市工商局研究意见与隆昌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沟通,大家达成一致意见:该厂行为构成了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随后,两地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往40公里外的隆昌县鱼箭镇(与重庆市交界)的这家山泉水厂,在该厂生产车间内查封扣押了当事人涉嫌侵权的桶装水标贴6800余套,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现场检查完毕后,执法人员展开了对当事人的调查。目前,此案正在立案调查中。

    据悉,近年来,什邡市工商局在开展打假工作的过程中除了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外,还积极帮助企业与异地工商部门建立便捷投诉渠道,方便企业异地维权,实现了企业与行政执法机构的良好互动。据不完全统计,什邡市工商局已联合外地工商部门打假维权20多次,为本地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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