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完善村规民约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四川省召开学习推广“中江经验”现场会
时间:2014-07-30 10:44:55  来源:西南商报  作者:林静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7月17日,四川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现场会在德阳市中江县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重要批示,在全省学习推广 “中江经验”,对全省各地制定、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含居民公约,下同)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推动全省依法治村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发芽。会议指出,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务必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当日,来自四川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和21个市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会。与会人员参观学习中江县富强村、石垭子村、玄武社区三个村社,详细了解基层村规民约(本报曾对此进行过报道)建设情况。

    据了解,富强村通过健全村规民约,破解了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通过发展特色农产品瓜蒌产业和种植、养殖产业,去年人均纯收入增加1619元,告别了低收入的贫困村状况,成为中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石垭子村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民沉溺酒桌牌桌的少了,搞产业搞经营的多了,村干部花在调解邻里纠纷的时间少了,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产业谋发展,村民思想由“等、靠、要”转变为“抢、抓、干”,有力推动了石垭子村的新村建设;玄武社区通过制定实施居民公约,举办法制讲座,建设法制文化长廊,建立了“一社区一律师”的法律顾问服务制度,依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通过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帮教、举办社区法庭等社会治理措施,实现了社区的平安和谐。

    一路走来,与会人员对中江县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基层民主自治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和赞赏。

    西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中江经验”其核心内容是“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即“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其具体做法主要有: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县、乡(镇)、村三级成立推行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整合县法制办、民政、司法等部门力量,统筹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指导,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乡镇部门联动、村(社区)实施的局面;二是把握原则,确保合法合规。乡镇政府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村规民约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的,要责令改正。不得包含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三是在程序方面,通过酝酿准备、宣传动员、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表决通过、备案公布等环节,严格程序要求,确保符合民意;四是在长效管理与执行方面,通过召开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民主评议,大力开展道德模范、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评选等方式,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教育或者适当处罚,并及时讨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曲木史哈在会上强调,四川全省要进一步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村(居)“两委”引领推动,坚持法治保障,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依法治省落地生根。要建立党政主导、部门配合、乡镇主抓、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把最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根基打牢,学习好以推行规范村规民约为载体,加强推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中江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让城乡社会呈现出气象新、面貌新的局面,为推动依法治省、建设和谐四川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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