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现场会提出——规范完善村规民约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时间:2014-07-30 10:43:23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作者:林静

    昨(17)日,我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现场会在德阳市中江县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东明重要批示,在全省学习推广 “中江经验”,对全省各地制定、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含居民公约,下同)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议提出,各地要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安排,务必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各地都有制定村规民约,但部分地方在制定过程中村 (居)民参与不够,内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长期不更新、不完善等情况依然存在。积极推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村(社区)成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站在深入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规范完善和实施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制定规范完善和实施村规民约工作。

    为了扎实做好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会议指出,要强化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村(居)“两委”引领推动、坚持法制保障,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使之成为推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抓手。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和各市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会。与会人员参观学习了中江县富强村、石垭子村、玄武社区三个村社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


    相关链接
    “中江经验”释义


    “中江经验”其核心内容是“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即“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

    具体做法主要有: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县、乡(镇)、村三级成立推行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整合县法制办、民政、司法等部门力量,统筹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指导,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乡镇部门联动、村(社区)实施’的局面;二是把握原则,确保合法合规。乡镇政府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村规民约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的,要责令改正。不得包含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三是在程序方面,通过‘酝酿准备、宣传动员、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表决通过、备案公布’等环节,严格程序要求,确保符合民意”;四是在长效管理与执行方面,通过召开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民主评议,大力开展道德模范、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评选等方式,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教育或者适当处罚,并及时讨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德阳网版权所有 1997-2012 蜀ICP备12026989号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2-050013 川预审VDN0-ZL2B-4J0B-JB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