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旌阳区李松:让天平的光辉照亮千家万户
时间:2014-06-09 16:01:22  来源:四川党建网  作者: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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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党建网德阳5月30日讯( 金祖轩)  李松,32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3年3月任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4年4月到德阳市旌阳区黄许法庭主持工作。2013年1月,当选四川省“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2014年1月,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年多来,李松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多件,调解撤诉率达70%,案件合格100%,多份法律文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办案真正实现“零差错、零上访”。旌阳区法院院长赵大杰说:“李松这个人,个头不大,但能量巨大,案多压不垮、疑案难不倒。”

    为学:勤学善思 孜孜不倦

    “黑发能勤学,白首不悔迟。”——李松

    法官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职业。2009年,李松三年研究生只用两年时间读完。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充武在为李松授位时宣布:李松同学是本校建校以来第一个提前毕业的学生,他是我们全校的骄傲!

    自2009年来到旌阳区法院后,李松没有一丝懈怠,几乎天天晚上都在法院办公室学习或加班,“如果我们法院办公室晚上有一盏灯亮着,那肯定是李松在办公室学习,如果有两间以上办公室的灯亮着,必定有一间是李松的。”李松的同事,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杨静静说。对于同事们的评价,李松笑叹:“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社会实践比书本知识更新快,如果不继续学习,终有一天会黔驴技穷,面对当事人可能无所适从。黑发能勤学,白首不悔迟,没办法,笨鸟先飞吧。” 去年底有了小宝宝后,这种情况稍有减少,“还得尽一些做父亲的责任吧”, 谈起这些,李松的幸福自然流露。

    李松的专业是法理,但他认为自己需要对部门法再作一次全面的梳理。他大量阅读专业书籍,努力提升专业素养,积极参加法院系统各类学术、案例研讨。他撰写的《道路交通事故调撤率低的非法院成因分析及对策》、《超龄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等数篇调研报告被省市法院采用、被相关单位作为工作借鉴。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军介绍说:“学法、用法成为李松工作、生活的常态,在当下这个社会实在难得。

    2010年,李松向院党组申请,放弃留在机关民一庭工作的机会,主动要求到孝泉法庭工作。“选择去法庭,主要是想多接触基层,多了解民意,之前一直在学校读书,想补上‘社会’这一课。”李松认真地说。

    为法:公平正义  刚柔并济

    “李松这个人,个头不大,但能量巨大,案多压不垮、疑案难不倒。”——旌阳区法院院长赵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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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泉法庭共两名法官、一名人民陪审员、一名书记员,每年受理各类案件400余件。李松除了办案,还负责法庭立案、执行、内勤、裁判文书制作、信息宣传、电子档案录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在基层法庭一年多时间里,李松指导、帮助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30多件,孝泉法庭管辖的3个乡镇30多个行政村他全部走过多次。在担任旌阳区扬嘉镇丰城村村支部副书记一职时,他经常抽空和村“两委”负责人聊村社治理,帮助建设“无讼社区”示范点;经常被邀约到群众家中,针对家长里短、邻里矛盾提供法律咨询,让村民学以致用。从孝泉法庭回到机关民一庭,2011、2012、2013年李松分别结案260件、280、340件,办案数量年年第一,办案质效几乎每季度都拿一等奖。

    法庭驻地是孝泉古镇,有汉、回两个民族聚居,文化多元。2010年8月,穆斯林易某、邓某因建房发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穆斯林协会及阿訇数十次调解无果。李松接手该案后,积极向穆斯林长者请教,向当地居民了解情况,最后争取到当地政府支持,为易某解决了宅基地的问题,圆满地解决了纠纷。李松说:“这个案子我的体会是,不管是哪个民族,不论他的信仰是什么,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一致的。” 2010年,在因2000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而隐名南下经商的陈某父亲60岁寿宴当天,李松带队从中午一直守候到下午宾客散席,才将某带离并采取拘留措施。李松说:“村民给我们打电话,告知陈某返回老家为父亲祝寿。这种情况,我们一是要出其不意,但同时也要顾及当地风俗,老人寿宴是喜事,不能到宴席上去强拉硬扯。孝亲事大,但法不容情,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的公正正义比天还大”。陈某对李法官“柔性执法、严格执法”佩服得五体投地,配合履行迟延了10年的法律义务。

    回到民一庭,除了庭长和李松,其他几乎都是青年法官,所以,多数疑难复杂、矛盾尖锐对立,极难调处和结案的“烫手山芋”案件都由李松办理。面对这类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常常觉得“费神费力不讨好”,但李松凭着顽强的意志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将这些“钉子”一颗一颗拔掉。2011年5月7日,杨萍因骑电动自行车摔伤而入住德阳市某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5月15日下午,杨萍在输液过程中突发上肢强屈,牙关禁闭,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拒绝火化抬尸游街,并围攻医院。李松接案后,考虑到案情紧急,连熬三个通宵,最终找到一个让医患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解决办法,由院方补偿死者之女杨某长至成年(14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2012年2月20日,3岁的黄某食用果冻被噎死,死者父母请求赔偿近百万元,销售商、生产商很是为难,双方分歧太大。原告方及舆论压力几乎要压垮被告。李松一直没有放弃调解,天气再热、时间再晚他仍两头奔忙,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次性赔付23万元。黄某的妈妈说:“孩子走了,我的心也死了,对销售、生产这种果冻的人充满了仇恨。是李法官的话语,让我回归理性。调解的那天,是今年最热的时候,望着李法官的衣服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我被感动了。”这位年轻的母亲,提到孩子的事依然会掉泪,语气却也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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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公道正派  清正廉洁

    “如果一收礼,天平就因礼而倾斜,既害人,终害己。每当一件案件调解协议签定,一份判决书发出,我睡觉就会特别安稳。” ——李松

    法官名声的好坏,一个重要传播途径就是通过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尽管来自河南农村,家境贫寒,但李松从不沾惹当事人一丝一毫。“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养大,也一直以我为荣,我不能让他们失望。再说,法官职业是个良心活,双方当事人都希望我能公平公正,我若收了他的钱,在他们面前,怎么能直起腰来!”这是李松的真心话。

    和李松接触过的律师都称赞他公道正派,乐于和他沟通交流。四川言品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建国说:“我代理的一个官司虽然输了,但李法官的公道正派让我们心服口服。”

    黄某食用果冻噎死案,生产商的代理人几次想“表达心意”,都被李松拒绝。有一天,这位代理人终于逮住无人之机向李松口袋里塞了3万元现金,但李松立即还给了他。后来,这位代理人逢年过节常打电话问候李松,邀请他一定到广州走一走、看一看。在执行陈永兵案件时,申请执行人给了司机一包中华香烟,李松将香烟从司机手里要了过来,还给了申请执行人。这些近乎不合人情的行为,非但没让老百姓生气,反而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尊重。德阳市旌阳区旌湖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孟刚秀说:“李法官给我们调解过一个案子,说实在的,真像一个天平啊,哪头重一点,哪头轻一点,都调匀了,一点都不含糊。”刘军庭长经常讲:“李松手上的案子相对疑难、复杂,调撤率还这么高,当事人也没有不良反映,绝对和他的人品有关。”

    李松同志孜孜以求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清正廉洁、尚法明法的高尚品质,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是广大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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