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雨)近日,绵竹市财政局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全程的监管,对总金额超过10万元或单项金额超过5万元的项目,由财政落实人员监督采购单位验收,防止个别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现象发生。
该局加强审批环节监管。对照《绵竹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查看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是否合规,集中采购项目是否全部委托交易中心组织采购,分散采购项目是否委托交易中心或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加强评标过程监管。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评标会议室、公共走道等进行实时监控,指派监督员现场监督评标专家是否独立评标,采购人代表是否发表有倾向性的言论。加强履约环节监管。加强资料备案监管。定期清查采购单位是否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报告送至财政备案,严查采购编号、盖章是否齐全,中标、成交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一致,采购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加强采购专项检查。对政府采购情况每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认真纠正采购人自行采购、化整为零采购等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