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推进改革的决定性力量
时间:2013-12-30 10:35:43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黄勇霖

    □省社科院调研组
    四川是中国农村改革重要发源地,而四川的农村改革又发端于广汉。上个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广汉人民以敢为天下先的英雄气概和创新精神,在全国最早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一个撤销人民公社并恢复乡级建制,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这一时期广汉农村改革进行回顾与思考,审视其历史作用及其在我国改革中的重要价值,对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打好改革攻坚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困境倒逼出改革意愿和动力
    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各种矛盾不断积累并日趋尖锐,经济徘徊低迷。广汉虽然地处富庶的川西平原的中心地带,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 制的束缚,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合理使用,农民生活十分艰难。一些重大矛盾凸显:
    一 是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我国农业生产以分散的手工劳动为主,最适宜采取个体或家庭的生产组织形式及相应的财产形式。但计划经济体制在所 有制和生产组织形式上热衷于追求“一大二公”,违背了生产者意志,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结果导致农民有劲不愿使,出工不出力,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僵化的方针政策抑制了农村经济发展。广汉虽地处成都平原,但由于人多地少,且地下无矿藏,地面无森林,河流无落差,农民单靠种粮很难解决家庭生活问 题。一方面农民必须要在农村之外找活干,另一方面则是政策不允许,农民有劲使不出,农村经济无法发展。
    上述因素,制约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农民收入,部分地方甚至面临温饱的问题。为摆脱这种困境,广汉人民急切地期盼一场大的变革的到来,解决束缚手脚的问题,彻底激发农村的活力。
改革,从自发到总结推广
    1976 年“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广汉农民悄悄开始进行自发的改革,1977年7月广汉西高公社率先进行改革探索,把全队分为三个作业组,实行“包产到组、超产 自留”,人员自由组合。当年取得明显成效:全队310亩田超产粮食85吨,劳动工分日值由0.3元多陡增到1.55元。除此之外,农民在空余时间从事家庭 副业还增加了不少收入。同年,金鱼公社凉水村九队把全队所有田埂“分”到各个家庭,实行家庭“独自经营、收成归己”。在发现和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广汉 县委于1978年初在金鱼公社开始进行“包产到组”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1979年1月1日,《人民日报》报道了金鱼公社 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并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全国。
    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自20世纪50年代末形成的“人民公社”这一 “政社合一”的体制愈来愈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1980年4月,在四川省委、广汉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向阳公社率先进行改革试点,召开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乡长和副乡长。6月18日,“向阳人民公社”牌子被摘下,取而代之的是“广汉县向阳乡人民政府”。与此同时,组建“农工商联合公司”作为乡一级的经济 组织,原生产队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一改革后来在全国进行推广,并在1982年国家制定的新宪法中得到肯定。
    广汉人敢为天下先,在全国最早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改革人民公社,开启了中国农村经济与政治改革的先河。
制度选择: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发 源于四川、安徽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较好地适应了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而受到了全国农民的欢迎,并在短短的几年 内迅速成为我国农村生产经营的基本形式。我国农村经济之所以能在30多年中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数亿农民过上小康生活,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新的经营体 制所带来的巨大活力。改革中创造出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对我国农民上个世纪60、70年代抵制相关错误政策所积累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因此它 既是四川、安徽两省农民为中国改革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同时也是全国农民的宝贵财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改革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尤为 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天然地与计划经济相对立,它是计划经济的销蚀剂,它的成长加速了对旧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它本质上与市场经济相契合,是市 场经济的催化剂,它的成长助推了新体制的发展与壮大。因此,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居主导地位之日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在我国农村改革中即呈现出不 可逆转之势。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改革中的真正价值,在于它通过分配方式的改变引起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化,再造农村经济微观基础,进而为市场经济新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问成败:人民是否充分受益
    在 30多年前农村改革的探索中,广汉人民不仅创造出了农业联产承包经营的新模式,而且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例如,坚持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检验和评 判改革的根本标准,避免纠缠于“姓资”“姓社”的争论而干扰和贻误改革;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大胆进行探索和试验;坚持发挥人 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在改革中努力实现自下而上探索和自上而下推动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增大改革动力,减少改革阻力,防止改 革失误,迅速扩大改革成果。
    广汉农村改革带给我们最为根本的经验和尤为深刻的启示在于,人民是改革的主体,人民是推进改革的决定性力量。 特别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展改革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我们更要倍加维护人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在推动改革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做到依靠人 民搞改革,为了人民搞改革,切实让人民在改革中充分受益。只有这样,我国的改革事业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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