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50万元 德阳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时间:2013-12-12 09:30:25  来源:西南商报  作者:黄勇霖

    (记者 李鹏飞)西南商报记者昨日从四川德阳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充分调动德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管理水 平,促进德阳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加快发展,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德阳实际,德阳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德阳市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 市场直接融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奖励标准共有六类。一是通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或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资本市场,具体奖励标准为: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并向四川证 监局递交上市申请的奖励30万元;完成上市申报并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奖励70万元;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后,再按实际融资额的3%。进行奖励;累计奖励金 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含)。通过境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企业的奖励不分阶段,上市成功后,按实际融资额的5%。进行奖励(境外融资额折算成人民币),最 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含)。二是本市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不包括向大股东增发)实现再融资,按融资额的5%。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 过250万元(含)。三是本市企业成功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给予50万元奖励。四是本市企业成功进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挂牌报价 转让的,给予5万元奖励。五是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市的,根据新增融资额参照上市企业再融资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六是通过发 行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按发债融资额×1%。给予奖励(境外融资额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鼓励企业通 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奖励资金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所有奖励项目均不重复享受。

    据悉,德阳市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奖励资金 每年由该市财政预算安排。符合该《办法》规定的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本市企业,应在每年的9月30日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的县(市、区)金融办报 送奖励申请报告,并附上相关附件;县(市、区)金融办初审后,报德阳市金融办复审;市级企业直接向德阳市金融办申报;德阳市金融办汇总并征求德阳市财政局 意见后,出具审核意见报德阳市政府审定;德阳市政府同意后由德阳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德阳市金融办,由德阳市金融办负责奖励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 2013年内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可按本办法进行奖励。

德阳网版权所有 1997-2012 蜀ICP备12026989号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2-050013 川预审VDN0-ZL2B-4J0B-JB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