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人民检察院先进事迹
时间:2015-06-05 11:03:12  来源:新华网  作者:林静

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促改判为当

    中江,是全国“双百”人物、特级英雄黄继光的故乡。60多年前,英雄的壮举震撼了神州大地,如今,在英雄故乡又走出一支优秀的检察集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四川省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四川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一项项殊荣记录下中江检察人对法律正义的坚定信仰,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
    执法办案,让每一个细节都体现公平正义
    中江检察人有这样一种信念,做检察官要身正心细,要将公正司法、为民执法体现在每一个办案细节上。
    2012年,一起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抽逃出资的案件摆在了该院检委会委员面前。与会委员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该建筑公司名义上是股份制,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而且,作为纳税大户,虽然嫌疑人有抽逃出资的行为,但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没有受到大的损失和影响,与此同时,在该建筑公司内,300余名工人也正焦急地等待着决定自己命运的“审判”,因为一旦嫌疑人被确定起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将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危及企业的生存,工友们将下岗失业。最终,检委会决定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对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并要求被不起诉人对其行为进行深刻检讨。这样,既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也依法维护了300余名工人的利益。

深入农户家中开展法制宣讲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中江检察人也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使命。
    2013年,严某涉嫌强奸一案被移送到该院审查起诉。在一次讯问中,嫌疑人一句不经意的话“我在办公室所说的……”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翻遍三大本300多页的卷宗,根本找不到在看守所外的讯问记录。时间一对照,当时讯问材料上的地点赫然写着“看守所”,这是怎么回事呢?事后查明,公安机关将严某提出看守所指认现场后没有及时归押,而是在刑警大队办公室对严某进行长达数小时的讯问,形成了10余页的讯问材料并装入卷宗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将情况汇报给分管副检察长后,分管副检察长斩钉截铁地说:“这样的材料不符合证据规则,必须作为非法证据坚决排除!”该院当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纠正,并依法将该份证据予以排除。

与在押未成年人进行座谈心

    执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满意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在该院的荣誉室里,悬挂着许多人民群众送来的锦旗。其中有一幅“立案监督匡正义,为民解忧促和谐”的锦旗。那是这样一件事:2012年,某镇居民黄某某因为停车问题与何某某发生纠纷,何某某用小刀将黄某某捅伤。经两次鉴定,2013年9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来,面对行政复议无果,民事诉讼又被驳回的处境,黄某某走上了艰辛的维权之路。2014年3月,万般无奈的黄某某走进了中江县检察院。该院及时审查了案件材料,组织公检两单位法医进行会商,深入分析住院手术记录,认定具备进行重新鉴定的条件,并指定由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确认了黄某某轻伤与何某某伤害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根据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于2014年6月对该案立案侦查。最终,黄某某获赔偿近6万元,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还有“关注民生维护公正,一心为民匡扶正义”的锦旗,凝聚着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妇因不服法院裁判交通肇事扶养费过低,向检察院申诉,该院提请民事抗诉挽回近19万元的损失的感激之情;有一面“化解矛盾成兄弟,促进和谐新生活”的锦旗,是某镇大石村村委会因检察院开展刑事和解,让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重归于好,促进社会和谐而赠送的……这一面面锦旗的背后,饱含着中江检察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满腔热血和满怀深情。
    作为川中人口143万的农业大县,中江县每年外出打工人员有50余万,数以万计的学生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学生”。作为英雄故乡的检察人,早已将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学生”合法权益的执法理念深植心中。
    2011年,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通过开展“检校共建”活动,推行“致失足青少年一封信”机制,编印教育读物《用心去做》,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预防与关爱,又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和挽救,为“留守学生”营造出一片晴朗的天空。
    2014年3月,某乡中心学校15岁的留守学生刘某因帮同学“出气”,将另一学生打成重伤,被依法逮捕。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正值中考前夕,为了让平时表现良好的刘某顺利参加考试,承办检察官积极协调嫌疑人亲属进行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2014年6月,刘某被取保候审,并参加了考试。同年7月,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来,刘某被成都某职业学校录取。
    敬业奉献,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近些年来,他们以“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的精神办理了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查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该县某镇副镇长在灾后重建中贪污、受贿133万余元案,某乡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受贿40余万元窝案,县政府办公室原主任受贿15万余元案,某中学校长受贿10万余元案,市、县两级农村能源办公室原主任受贿460余万元窝案,某镇党委书记、镇长等8名镇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嫌贪污、受贿700余万元窝案……翻开中江县检察院的业务档案,这种大要案数不胜数。仅2012年以来的三年,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4件5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然而这些成绩的取得,中江检察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天伦之乐、儿女孝悌、恋人之爱,检察官们欠家人亲人们的太多太多。加班加点成了日常工作,熬夜突审成了家常便饭。如在2014年办理“4·25”专案时,有的干警跨省越县,寻找证人,两个月没顾得上回一次家;有的干警“闭关”查账阅卷,五六天没出过办公楼;有的干警坚守看护职责,经常“黑白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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