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召开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鼓励全民创业
时间:2014-06-30 16:24: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林静

    6月26日,绵竹市召开民营经济大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着力扶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兴业,强化政务服务水平。德阳市委常委、绵竹市委书记陈彬,绵竹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洪,绵竹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侯光辉,绵竹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扬武,绵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建强等市级主要领导,剑南春集团、龙蟒集团、仠坤集团等本土民营企业代表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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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陈彬在讲话中说,该市民营经济正处在发展阶段该,经过10多年的努力,民营经济由小到大,从弱变强,在发展的数量、质量和水平上,一年一个新台阶,已经成为推动绵竹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民营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二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强;三是发展信心不足;四是企业发展环境不够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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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领导

    陈彬强调,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三是强化保障,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陈彬希望各位客商了解绵竹、信任绵竹,到绵竹投资兴业,在绵竹的土地上创造新的更大成就。

    该市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包括营造重商亲商爱商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强化金融支持;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坚决杜绝“四乱”现象;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实行市领导联系企业制度,以着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绵竹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王洪就《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说,目的只有一个:为该市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该市监察局、环保局、公安局、人行绵竹支行、政务中心等政府部门以及投资企业代表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在民营经济大会现场,绵竹与多个投资商举行了签约仪式。一是“中国西部国际线缆产业城项目”总投资45亿元,占地规模约1000亩,重点引进各类电缆及上下游企业入园发展,争取各类电力电缆产业落户,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综合产值约55亿元,实现亩平税收6万元以上,新增1.2万个就业岗位。二是四川华胜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鑫荣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猕猴桃标准化栽培基地建设项目”意向性合作协议。该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占地规模约1000亩,重点打造猕猴桃国际标准化果园,项目达产后亩产猕猴桃2吨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带动上万农户发展猕猴桃产业;三是由绵竹富王粮油有限公司与江苏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10万吨粮食加工设施及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意向性合作协议。该项目总投资1.5亿元,占地规模约130亩,主要建设1个10万吨粮食烘干设施,1个10万吨粮食加工设施、1个10万吨粮食储备设施及1个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填补我市无大型粮油收储、加工、烘干企业及农产品交易中心的空白,解决该市14万亩粮食的储运、销售、加工问题,带动2万农户增收3000万元。

    据了解,2013年绵竹市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122.65亿元,占全市GDP的66.0%,所占比重稳位居德阳第二。2013年绵竹市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43.84亿元,较2012年度净增12.6亿元,增长率为40.4%,高于同期绵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30个百分点;去年全年,绵竹市净增非公企业233户,增长率8.6;个体工商户达到13890户,注册资金12.5亿元;在全市12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非公企业达到118家,占95.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5.6亿元、利润总额22.3亿元、利税总额41.0亿元,分别占全市总量的76.6%、88.4%、79.3%;全年非公经济贡献国、地两税总额达到29.14亿元,占全市总量的96.3%;全市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达7.5万余人。(何刚宏)

    附:绵竹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营造重商亲商爱商的发展环境。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先进事迹、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创新的热情;在全社会树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就是绵竹功臣的思想,大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的发展环境;每年召开一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

    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设立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其中工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节能节水、两化融合、培育发展规模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农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的建设发展。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社区服务、健康养老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旅游业的发展。

    三、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业。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清理并取消对民间投资的歧视性行为及不合理的规定;对符合绵竹市全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民间投资项目,本地投资者与外来投资者同等享受绵竹市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实行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创建创业孵化园,整合现有闲置国有资产,以优惠条件出让、出租,支持创业。

    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创建“专家流动站”、建立企业科研工作站,对民营经济引进的专家级人才给予入户、家属随迁、子女择优入学等支持措施;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培训经费,定期与全国知名高校合作开展培训,有计划选送优秀年轻企业家赴高校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建立校企合作培训机制,为民营企业开展人才的委培、代培、定向培养等服务。

    五、强化金融支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银企联席会议制度、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对接会。支持企业加强联合,整合资源,通过担保、并购、重组、参股等资本运营方式,增强融资能力;搭建融资平台,做大做强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互助式担保机构,以贴息、担保等方式,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凡涉及建设和投资项目审批的部门,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严格实行“一次告知、一窗进出”,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并联审批,实行一窗受理、分送相关、限时办结;项目竣工验收由企业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申请,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牵头组织本级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综合验收;开通审批服务直通车,建立项目审批代办窗口,实行市、镇(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免费代办制,重大项目一律实行“一站式”和全程代办服务。设立“中国中小企业绵竹网”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为投资人提供高效、快捷、周到的服务。

    七、坚决杜绝“四乱”现象。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定期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编制《绵竹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并对外公布,清单外收费均可拒绝缴纳,清单内收费一律按标准下限执行。严查 “四乱”行为,对侵害民间投资人和企业权益的当事人,严肃处理,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选优资格,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规范管理中介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不得将中介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审查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等作为审批要件,禁止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

    八、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做到快侦、快破、快诉、快审,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降低经济损失;建立健全辖区派出所联系企业制度,做到接警有人、出警及时、服务到位,支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企业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严格执行属地责任制,共建和谐企地关系,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

    九、建立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对破坏投资发展环境、不公平对待民营企业(单位)、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违规违纪案件实行严查快处;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24小时开通“12388”、“清风劲节”网站等举报平台,全方位受理举报投诉;对被实名举报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的公务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对泄露举报人身份、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从严从重处理。

    十、实行市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每名市领导联系3~5户企业,市领导每季度至少到联系企业调研指导一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一企一台账”的要求,明确具体解决措施,做到企业有要求必回应、有难题帮助解决。市委、市政府每季度专门听取联系企业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对外来投资项目及本地企业新建、改建项目,联系企业的市领导要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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